各部门、各二级学院:
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3 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申报内容
1.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
项目研究期限为 3 年,具体类别分为:(1)规划基金项目,资助经费不超过 10 万元;(2)青年基金项目,资助经费不超过 8 万元;(3)自筹经费项目,经费由申请人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,自筹经费不低于 8 万元;(4)专项任务项目,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、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,具体申报通知将另行发布。
2.项目申报学科范围
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:(1)马克思主义/思想政治教育;(2)哲学;(3)逻辑学;(4)宗教学;(5)语言学;(6)中国文学;(7)外国文学;(8)艺术学;(9)历史学;(10)考古学;(11)经济学;(12)管理学;(13)政治学;(14)法学;(15)社会学;(16)民族学与文化学;(17)新闻学与传播学;(18)图书馆、情报与文献学;(19)教育学;(20)心理学;(21)体育学;(22)统计学;(23)港澳台问题研究;(24)国际问题研究;(25)交叉学科/综合研究。
二、申报条件
1.申请人须为在岗教师,能够实际承担、组织研究工作;每个申请人限报 1 项。
2.申请人除符合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规定外,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:
(1)规划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有高级职称(含副高);
(2)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(含中级)职称,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(1983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);
三、申报办法
1. 本 次 项 目 采 取 网 上 申 报 方 式 。 教 育 部 社 科 司 主 页(http://www.moe.gov.cn/s78/A13/)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•申报系统(以下简称申报系统)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,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。
2.自 2023 年 3 月 24 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。申请人可登录申报系统下载《申请评审书》,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和填表要求填写后通过申报系统上传,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。待立项公布后,已立项项目需提交 1 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、责任单位盖章的纸质版申报材料,由申报单位统一寄送至社科管理咨询服务中心。
3.本次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 2023 年 4 月 28 日,申报单位须在此之前对本单位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在线审核确认。
4.申请书电子材料于 2023 年 4 月 25 号之前发到科研处邮箱:pyjwkyc@163.com,教务科研处择优推荐,通过后申请人在申报系统上传。
四、其他要求
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。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,《申请评审书》B 表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、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,否则按作废处理。
附件: 1.教育部社科司关于 2023 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
2.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
3.教育部2023年规划、青年及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评审书
教务科研处
2023年3月3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