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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2023年9月份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3-09-01    作者:教务科研处     点击:

各二级学院:

为贯彻落实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《河南省实施<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>办法》,根据《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<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>的通知》(教社语函〔2022〕20号)有关精神,结合我市实际,拟于2023年9月份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。现就统筹做好我院测试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报名

以班级为单位统一报名,不单独受理学生的报考信息。

二、报名范围

20级、21级、22级在籍大中专学生、教师,2022年普通话测试报名成功未参加测试的学生。

三、报名注意事项

以班级为单位统一报名,认真填写《普通话测试报名表》,填报的学生信息(主要指姓名、性别、学科、联系电话及身份证号)要核对无误,避免因信息错误而无法导入系统,确认考生报名信息后,信息不予更改。

四、报名时间

请班主任、辅导员务必于2023年9月8日之前将学生报名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交至教务处,逾期视为自动放弃。

五、缴费

依据豫财豫外字〔1997〕第15号、豫价费字〔1997〕第134号文件收费标准,教师测试费30元/人/次,学生测试费20元/人/次,其他人员测试费50元/人/次。

六、测试时间和地点

测试时间:以准考证为准

测试地点:长垣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南校区

七、考生须知

(一)考生需提前到达测试地点。(考生自行前往)

(二)考生考试时需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,否则不得入场考试。

(三)因个人原因,未能按时参加测试的,不补测,不退费。

(四)2022年报名普通话测试学生或老师在其它地市参加普通话测试人员,由班主任、辅导员把退费名单交至教务处,后期统一安排退费,具体退费时间另行通知。
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教务处

2023年9月1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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